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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屋顶光伏设备及安装工程总承包[0724-2420N1378437]-招标公告

2024-11-29 14:35:3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屋顶光伏设备及安装工程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屋顶光伏设备及安装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0724-2420N1378437

招标代理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29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项目名称

内容

01

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屋顶光伏设备及安装工程总承包

具体详见招标问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备注:

1、项目概况:

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为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原厂址上的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工路二号。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占地面积10.29万平方米,一期工程 2 套 S109E型天然气发电于 2005 年全面投产运行,为2套GE的2×180MW级9E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本工程规划建设2套东方电气/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一拖一”分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本工程静态投资220134万元。本工程以“以建设行业优质工程(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为工程建设总体目标。目前,#4机组已投入商用,#3机组在调试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为:

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为洪湾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屋顶光伏设备及安装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二期厂内的主厂房、GIS楼、生产辅助楼、集控楼、生产楼、化水综合楼等多个建筑屋面布置光伏组件,接入厂用电低压系统,装机总容量约为1.137750MWp。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形式的交钥匙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正常运行所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的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监造及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1.1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76万元

4.2计划工期:90

5、投标资格要求:

5.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现行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允许设计部分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确认分包方并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且分包方应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如不分包,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施工及设计资质。

(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含分包方)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即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已中标但未开工的项目视同在建工程项目);(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不属于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证明文件:《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8)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因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于2024年1月19日发布“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平台调整后已不能查询人员信息,本次招标项目省外企业不需要提供人员信息情况打印页。(证明文件:提供网站注册登记信息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http://219.131.222.110:8899/cbms/)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证明文件:提供网站登记信息页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5.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10年(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独立承担1个或以上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的已完工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首页、主要范围页、合同价格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经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注:只有提供了完整证明文件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411291900分至202412091700(北京时间);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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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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