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公司南宁机场供油扩建工程(场外部分)防爆安全评估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广西分公司南宁机场供油扩建工程(场外部分)防爆安全评估(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7872),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南宁机场供油扩建工程(场外部分)防爆检测范围为:(1)铁路卸油站扩建工程:4800m³立式内浮顶锥底储油及卧式罐区、油泵棚、维修间及含油废品暂存间、栈桥等,详见附图电施-00-16(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2)铁路卸油站至机场油库输油管线工程:首站、末站电气仪表设备。详见附图电施-01-07(首站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平面图)、电施-02-07(末站爆炸危险区划分平面图)。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单位须具备本采购项目响应的资质证件。 (1)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检验机构CNAS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书需提供证明材料,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二)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单位应具有5万以上防爆安全评估服务业绩。 (三)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四)相关承诺要求: 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响应单位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响应单位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 (五)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其他:响应单位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无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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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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