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2.招标编号:LNZB-LCZ2024-0074;
3.采购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概况: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公司现有5台140t/h(锅炉型号:QXL98-1.6/130/70-AII)燃煤锅炉,共计700蒸吨。锅炉烟气的除尘设施为袋式除尘设备、脱硫设施为氧化镁湿法脱硫设备、脱硝设施为SNCR炉内脱硝,进行改造,使其排放满足超低排放的要求。主要改造内容为:烟气脱硝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等改造,详见采购文件中设计任务书。
5.采购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相关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详见采购文件中设计任务书;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设计任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项目总投资:9141.84万元人民币。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的深度和标准,达到政府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
10.设计成果:未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技术成果无补偿。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发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7日9:00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00止;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2.1现场购买: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4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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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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