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RDL】K2-24051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阎良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KRDL】K2-24051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阎良区航宇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临时基建用电工程,包括供电设计、进线电源的引入、设备采购及安装、箱变基础、电杆组立、接地系统、相关供电手续办理,达到供电主管部门电力验收、供电及移交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阎良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阎良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阎良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以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二级)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7.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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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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