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RJ-CG-2024-09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恩施州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包含肉、鱼、禽、蛋、蔬菜、水果、干鲜调料、粮食、食用油、干货、餐巾纸、卫生用品及洗涤用品等类别商品的运输、配送及相关售后服务。服务期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2.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投标人近3年(2021年12月至今)承接过类似服务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
2.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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