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2025年度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品目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入围家数 | 总泥量 |
一 | 焚烧处置方式 | 合同签订之起12个月 | 2家 | 35吨/日 12775吨/年 |
二 | 其他资源化处置方式(用作堆肥、建材、花木营养土等) | 2家 |
投标人根据自身处置方式选择相应品目进行投标,只允许入围一个品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平台宁波市污泥处置名单内(投标人须承诺以上内容)。
3.2 品目一投标人具有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且该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或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环保验收会议纪要或验收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品目二投标人的建设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且建设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建设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环保验收会议纪要或验收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期内(投标人须承诺以上内容)。
3.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由后续投标人递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00至2024年12月2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