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检验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检验中心项目已立项,项目业主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本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检验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TC249RQB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4 工程地点: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
2.5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新建新材料检验中心楼,主要用于分析检验、办公等;同时利用现有机电仪修厂房,安装混配改性挤压造粒机等设备,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具体建设内容以图纸为准。
2.6 工程概算投资额:2987.22万元(不含增值税)
2.7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包含缺陷责任期)止(计划2025年2月中旬开始,服务期暂定8个月)
2.8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
2.9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0 质量标准:合格
2.11 合同估算价:65万元
2.12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其他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或煤化工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中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或煤化工工程监理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此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中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合同甲方或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1.5 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其中房屋建筑1名,机电安装1名,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其中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或煤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担任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在此业绩中担任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中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合同甲方或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1.6 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或煤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担任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执业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此业绩中担任相应的岗位。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中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合同甲方或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须组建专业项目管理团队,配备专职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至少应包含养老保险)。
3.1.7财务要求:/
3.1.8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未被列入: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00: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标书款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登录平台账号自行下载。
4.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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