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污水处理厂2025年自动监控基站运营(采购项目名称)
询比采购公告
平安区污水处理厂2025年自动监控基站运营(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平安区污水处理厂2025年自动监控基站运营
1.2采购人:海东市平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宇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对平安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自动监测设施进行日常运营及维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平安区污水处理厂2025年自动监控基站运营,详见《询比文件》。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2.3服务地点:海东市平安区平安街道中村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2.5最高限价:22.7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详投标人须知3.5(4)。
(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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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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