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医保移动支付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医保移动支付建设采购项目
BOC-00015-2024HW033
1.招标内容:江西医保便民支付应用优化服务1套。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医保便民购药服务;拓展医保移动支付应用渠道;建设医保移动支付混合支付服务;建设医保移动支付对账与清算;建设医保移动支付组件;移动支付运维服务;定点药店医保药品比价系统;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比较指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2.项目预算:420万元(含税)。
3.中标人数量:1家。
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后6个月内,完成整个系统的软件现场安装、调试。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420万元(含税)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同一标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30分。
(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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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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