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年度采购项目(二次)
比选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年度采购,采购人为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年度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BRR24-HDB-ZB-006-001。
2.3 项目概况:通过本次采购选择一家供货商,为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不定期、多批次供应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年度预估采购量约为30吨。
2.4 采购范围: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年度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需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的供货、工厂检验、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含二次运输)及保险、现场交货(含过磅、卸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现场检验、保管、验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援助服务、售后服务和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和退货等工作,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交货期: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3天内到货。
2.6 供货服务时限:2年,以实际合同约定期为准。
2.7 交货地点:射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万元(含)以上的自来水厂净水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供货发票(为反映业绩所提供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关键页,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供应商如自行运输,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运输为委外服务的,必须附上有效的《委外服务合同》及上述运输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有设区市级(含)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5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一等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水处理剂-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17514-2017)相关要求、《生活饮用水用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提供2021年以来卫生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6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3.8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9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标段的唯一授权;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正本扫描件须彩色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件即原件扫描,杜绝虚假资料)。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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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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