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8-04A-2024-D-E29899C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机动车零配件低碳修复服务供应商服务资格入库采购 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0 万元,招标 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1,500,000.00 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机动车零配件低碳修复服务供应商服务资格入库采 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机动车零配件低碳修复服务供应商服务资格入库采 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 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 支机构的授权书;
3.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明确涵盖汽车及零配件维修项目,同时投标人还需向当地交通运 输管理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需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3.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3.6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 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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