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2024年某区智慧版技防城施工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4-1689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预算为461.26万元(不含税),500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标段1:杆件材料设备一批,施工服务、集成调试服务;标段2:运维服务
1.3供货地点:淮安市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10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施工服务和安装调试并完成5年期运维服务。
1.5保修期:本项目保修期为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1:2024年某区智慧版技防城监控辅材及施工调试服务,标段2:2024年某区智慧版技防城运维服务,各标段中标人1个,中标份额100%,不限制投标中标。
标段 | 类别 | 不含税(万元) | 含税(万元) |
标段1 | 2024年某区智慧版技防城监控辅材及施工调试服务 | 361.54 | 394.3 |
标段2 | 2024年某区智慧版技防城运维服务 | 99.72 | 105.70 |
合计 | 461.26 | 500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标段1:2024年某区智慧版技防城监控辅材及施工调试服务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615,400.00元(不含税),设备部分限价1,520,000元(不含税),施工部分限价550,500元(不含税),服务部分限价1,719,800元(不含税),标段2:2024年某区智慧版技防城运维服务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997,200.00元(不含税),投标人各部分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1)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同类(监控设备安装或智能化系统相关)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
2.1.7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备注:如已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1.8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住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或江苏省淮安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投标同类产品“全国级或总部级/江苏省级/淮安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3)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拖杆箱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投标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产品要求
2.5.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2)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同类(集成服务或运维服务)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或江苏省淮安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投标同类产品“全国级或总部级/江苏省级/淮安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至2024年12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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