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闽能源生产运营智慧管理中心设计服务项目进行自愿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TP-FJTC241324209
2.项目概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风电场、生物质热电厂和光伏电站分布在连江、福清、莆田、平潭、黑龙江富锦市和新疆哈密。其中福建省内风电场8个,省外风电场、生物质热电厂和光伏电站各1个。
本项目拟建设中闽能源生产运营智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本期实现在福建省内所有风电场的集中监视与控制,省外风电场、生物质热电厂和光伏电站的集中监视,同时将集控中心数据传输至指挥中心监视,设计需预留远期增量项目接入。本项目设计应满足国网福建电力调控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电网水电厂与新能源集控中心调度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调水[2023]91号)文件要求。
集控中心位于福州闽侯县乌龙江南大道30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指挥中心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28-1号恒力城。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指定的权属企业签订合同。
3.招标范围及内容:
3.1.集控中心设计,设计范围含综自监控系统、风机监控系统、AGC\\AVC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故障录波、电量采集、集控中心大屏显示系统、视频系统、接地系统、桥架、电缆等;含380V供配电系统、直流及UPS电源系统、自动化系统、电缆敷设、防雷接地等;
3.2.通信系统设计,设计范围含通信专用通道接入电网建设、电网接入配合、二次安全防护等;
3.3.建筑结构设计,设计范围含集控中心机房、集控室、设备基础、电缆埋管等,设计过程应与装修设计公司协商;
3.4.中闽能源下辖11座场站系统新增接入集控中心设计;
3.5.新能源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功能设计,包括数据展示、智慧报表、智能巡检、故障分析、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检修管理、电力营销等功能。
3.6.集控中心至指挥中心的通信通道设计等。
3.7.投标人需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图纸;
2)组织方案设计评审,涉网专项方案需通过电网公司评审;
3)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招标及验收工作。
4.设计周期:
1)合同签署后30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初稿、含概算);
2)初步设计(初稿、含概算)通过调度评审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定稿、含概算);
3)提交初步设计(审定稿、含概算)后30天内完成相关技术规范书编制;
4)设备定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项目通过调度涉网验收后30天完成竣工图编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担任一个及以上电力集控中心设计的类似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设总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各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若通过人事代理机构代缴的,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委托合同及社保代缴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身份信息的还应附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身份信息的材料,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电力集控中心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的需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并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5.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2)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颁布<关于建设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闽建法〔2001〕206号),暂定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第(1)(4)(5)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6.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00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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