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哈密铁路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WTZB-TY2024-434)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乌鲁木齐、哈密铁路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2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WTZB-TY2024-434-1 乌鲁木齐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项目
序号 | 包件名称 | 工作内容 | 设备类型 | 月价 | 年价 | 数量 | 总年价 | 备注 |
1 | 乌鲁木齐铁路地区 垃圾清运设备租赁包件 | 乌车辆段、乌西站、乌供电段、乌电务段、乌客运段、乌西车辆段、工务机械段、乌房产公寓段、乌车务段、乌通信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 | 15立方米垃圾压缩车 | 20000 | 240000 | 2 | 480000 | 中标单位需配置35个无盖垃圾船、7个有盖垃圾船、11个垃圾桶。(实际以站段需求为准) |
5立方米垃圾勾臂车(或摆臂车) | 18300 | 219600 | 1 | 219600 | ||||
合计 | 69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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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拥有10辆以上清运车辆;
3. 投标人从事垃圾清运服务五年以上;
4.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须提供车辆交强险、商业险购买凭证;
6.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7.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相关资质;
8.具备在乌鲁木齐地区开展垃圾清运服务的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企业,或D级“黑名单”限制准入期满后但未按程序办理解除的企业投标。
包件2:WTZB-TY2024-434-2 哈密地区站段垃圾清运设备租赁项目
| 包件名称 | 工作内容 | 设备类型 | 月价 | 年价 | 数量 | 总年价 | 备注 |
2 | 哈密铁路地区 垃圾清运设备租赁包件 | 哈电务段、哈工务段、哈供电段、哈机务段、哈基础设施段、哈物流中心、哈东站垃圾清运设备租赁。 | 15立方米垃圾压缩车 | 16500 | 198000 | 2 | 396000 | 中标单位需配置26船无盖垃圾船、9个有盖垃圾船、64个垃圾桶。(实际以站段需求为准) |
5立方米垃圾勾臂车(或摆臂车) | 13700 | 164400 | 1 | 164400 | ||||
合计 | 56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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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拥有10辆以上清运车辆;
3. 投标人从事垃圾清运服务五年以上;
4.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须提供车辆交强险、商业险购买凭证;
6.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7.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相关资质;
8.具备在哈密地区开展垃圾清运服务的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被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企业,或D级“黑名单”限制准入期满后但未按程序办理解除的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 2024年12月31日19:00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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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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