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全市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行全市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RJ-CG-2024-100)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咸宁市分行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期1年。
项目拟划分为7个标包,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标包名称(服务范围) | 中标人数量(家) |
1 | 市分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 2 |
2 | 咸安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 |
3 | 嘉鱼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 |
4 | 赤壁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 |
5 | 通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 |
6 | 通城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 |
7 | 崇阳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1 |
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参与一个标包的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合格合法有效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财务发票。
2.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互联网查询网址、互联网截图,若该证书无法在网络上查询,则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皮处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原件等字样。
2.10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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