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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4-12-27 19:19:1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

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SCZD2024-ZB-145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已由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宝审服投发【2021】200号、宝审服投发【2021】20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投资、政府专项债券、市财政配套、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高新区科技新城高新大道以南,中心二路以东,产业大道以北,伐鱼河以西;

2.2工程规模:建筑基底面积为568.12㎡。地上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113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68.12㎡,地下建筑面积为571.38㎡。

基础形式为平筏基础,地基类型为天然地基,基础埋深为7.25米。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示相关设计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土建、安装、装修、试运行并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及相关操作培训);

2.4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000000.00元;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注: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发的开竣工报告为准);

2.6项目标段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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