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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能源(江门)有限公司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7 19:37:0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公用能源(江门)有限公司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4-D-E28755),已由公用能源(江门)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公用能源(江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用能源(江门)有限公司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预算:人民币1787267.78元(含税)。其中,每年的项目预算为人民币893633.89元(含税)。

2.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1+1年,合同首期签1年,首期到期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表现进行评审同意后,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1年,合同期限以保险单载明的起始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购买保险服务,其中包括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六种险种。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7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https://xkz.cbirc.gov.cn/bx/)的查询截图。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4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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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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