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分行金库智能门控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根据2024-2026年撤库及金库建设规划,现有金库19个,涉及70个金库门控,沈阳西部现金中心规划建设5个保管区,建成运营后撤并沈阳于洪现金中心、北市现金中心,其6个金库门控可调剂至沈阳西部现金中心使用,尚需4个金库门控,未来三年,预计采购金库智能门控74个。
按照《GB 37481-2019金库门通用技术要求》,即金库门应配置两套及以上独立开启的防盗锁具,拟为每个金库门配置2个门控,共需配置主件门控74个,另配置1台加密机,13台指静脉采集仪,37个交换机等附属配件。配备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备标准 | 预计需求 | 备注 |
1 | 智能金库门控 | 2个/门 | 74个 | 主件 |
2 | 加密机 | 1台/一级分行 | 1个 | 配件赠送 |
3 | 交换机 | 1个/门 | 37个 | 配件赠送 |
4 | 指静脉采集仪 | 1台/二级分行 | 13个 | 配件赠送 |
交付使用时间:收到采购人提供的交货清单之日起10天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
交付使用地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拦标价: 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42万元/个,税率13%,含税单价1.6万元/个,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分项拦标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辽宁分行金库智能门控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单位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本项目主件(即金库智能门控)只接受原厂商参与,不接受代理商参与。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委托生产等类似行为。
(九)投标单位所提供主件具需同时符合GB 37481-2019《金库门通用标准》中5.3.1锁具通用要求和5.3.3电子防盗锁要求,并取得公安部门检测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5年1月7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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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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