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5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洛河、伊河大桥大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TY-2024-2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G55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洛河、伊河大桥大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KTY-2024-2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G55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洛河、伊河大桥大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需财政二审,还要配合进行二审相关工作,并拿到财政备案表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造价工程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8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1月14日18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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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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