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新社区白石岗片区城中村改造融资贷款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33433C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新社区白石岗片区城中村改造融资贷款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33433C01),招标人为深圳市鹏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新社区白石岗片区城中村改造融资贷款服务项目(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融资贷款服务,专用于葵涌办事处葵新社区白石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总融资额度不低于15.2亿元且不超过15.4亿元。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 资本金占比:不超过总投资的21%。
2.4招标金额:贷款额度不低于15.2亿元且不超过15.4亿元。
2.5 服务期: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宽限期不超过24个月。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深营业机构,并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承诺函作为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已取得本项目的信贷审批书(须提供信贷审批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财产冻结(影响本项目履约)、被暂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在信用中国网中“信用服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本项目接受银团的方式投标(银团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银团要求:(1)以银团方式投标的牵头行已审批额度不得低于7亿元,提供银团的全套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该行深圳分行层级或以上层级的最终审批文件或批复文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体现审批额度的,除提供以上批复文件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参加银团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团。(3)提供盖章的银团投标协议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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