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客户增值服务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客户增值服务活动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客户增值服务活动采购项目;
1.2采购代理编号:08-12-04F-2025-D-E00551 ;
1.3采购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客户增值服务活动执行策划,包括活动场地布置及组织、住宿、就餐、交通、活动服务及物料制作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7项目预算:350640.00元(含税)。
1.8标段(或标包)划分:不划分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1.10服务期限:采购人根据实际活动进行委托确认。
1.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1.12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相关质量服务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注册登记文件的复印件;
2.2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为黑名单或负面清单的。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至2025年1月13日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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