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00吨箱梁式门式起重机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613-256023070145。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内容:100吨箱梁式门式起重机
2.数量:2台(2台100吨H型门式起重机)
3.简要技术要求:门式起重机主梁合理分段,并结合连续法兰结构形式,满足最大跨距为35米,从20米-35米连续变跨(连续变跨范围内,最小变跨距离为0.1米),并保证所有变跨范围内可实现①最外侧吊钩有效悬臂不小于5米。②单侧有悬臂且有效悬臂不小于5米。且当跨距20.5米时,必须满足两侧无悬臂。主梁最大跨度刚度不小于1‰。投标方提供主梁接头互换详细图纸及制造工艺描述。主副钩间距不大于2米。配100吨、35吨吊钩各一只、腾空倒泥装置一套。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招标人承建的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JMSG-10标、上海示范区11标、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JMSG-16标施工现场
5.交货期:第1台H型门式起重机于2025年4月20日前在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JMSG-10标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第2台H型门式起重机于2025年11月底前在上海示范区线11标或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JMSG-16标(待我司上海示范区线11标或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JMSG-16标进场时间明确后,以书面形式提前4个月告知中标单位具体进场时间及进场地点后),完成现场调试并交付使用。第2台H型门式起重机开始加工时间:投标方收到书面进场时间及地点通知后进行。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提供近三年相同设备型号或类似设备型号(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0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本次投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00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际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报告,产品经过工程验证;
5.投标人须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提供有效地认证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获悉在以往项目中发生过责任事故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0日17:00到2025年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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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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