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消防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10-04A-2024-D-E3301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消防维修工程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10-04A-2024-D-E33018
2.3招标范围:包括拆除工程、消防水系统、泵房消防电气系统等,总建筑面积为7518.54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项目预算:本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含税人民币81.23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80号。
2.7计划工期: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81.149732万元,最高限价81.14万元,均为含税金额。
2.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行为准则承诺书和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需提供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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