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LDAR)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51016
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LDAR)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LDAR)服务。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8.1节要求: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5.3要求,石化企业必须进行LDAR检测、5.3.3要求动密封点3月1次、静密封点6月一次;排污许可证中表13自行监测要求第34行,也要求每季度进行一轮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的非甲烷总烃检测。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最高限价:1.5元/点次。预计年度检测总点数59292个,检测总点次150232次,全年预计发生费用225348元(价款包含服务费、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密封点建档、现场检测、指导修复、复测、报告出具、资料上传等。
2.2 服务期限:自2025年二季度开始至2026年一季度。
2.3 服务地点: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满足如下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有从事环保专业检测的能力;
(2)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承诺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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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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