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2-12 18:4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项目编号:dazw20250212003)已由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定府办〔2024〕34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安县行政区域内,涉及定城镇、新竹镇、富文镇、雷鸣镇、龙湖镇、黄竹镇、龙门镇、龙河镇、翰林镇和岭口镇10个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管护范围:1、河道:县行政区域内有154条河流,共711.3公里(流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以上区分左右岸后,全县河流总长度为925公里)。2、水库:全县现有水库75宗,其中中型水库2宗,小(1)型水库23宗,小(2)型水库50宗。3、干渠:全县干渠渠道总长313.707公里(开口1米以上143.454公里,开口1米以下170.253公里)。4、农村公路:当前全县统计在册的共有1695条公路,总长1685.399公里,包括8条县道,125条乡道,1562条村道。(2024年数据)。5、农田水利:设施(含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20.032万亩。原管护硬化沟渠总长1439.884公里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中,原管护硬化沟渠长度来源于《关于印发定安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最高投标限价为1811.36万元/年。项目合作期:为3年(1+2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第一年试用期届满,实施主体可根据政务考核时间,组织考核小组对中标综合管护企业进行试用期绩效考核,如果中标综合管护企业在试用期绩效考核合格(考核方案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则合作期自动延续2年;如果中标管护企业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实施主体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管护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水库、干渠、农村公路、农田水利设施。。招标控制价18,113,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标段编号: dazw20250212003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181136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质量要求:
标段1: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含牵头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3.8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3.9 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3.10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12 投标人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2月12日 19时30分至2025年02月19日 19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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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项目编号:dazw20250212003)已由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定府办〔2024〕34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安县行政区域内,涉及定城镇、新竹镇、富文镇、雷鸣镇、龙湖镇、黄竹镇、龙门镇、龙河镇、翰林镇和岭口镇10个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管护范围:1、河道:县行政区域内有154条河流,共711.3公里(流域面积为50平方公里以上区分左右岸后,全县河流总长度为925公里)。2、水库:全县现有水库75宗,其中中型水库2宗,小(1)型水库23宗,小(2)型水库50宗。3、干渠:全县干渠渠道总长313.707公里(开口1米以上143.454公里,开口1米以下170.253公里)。4、农村公路:当前全县统计在册的共有1695条公路,总长1685.399公里,包括8条县道,125条乡道,1562条村道。(2024年数据)。5、农田水利:设施(含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20.032万亩。原管护硬化沟渠总长1439.884公里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中,原管护硬化沟渠长度来源于《关于印发定安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最高投标限价为1811.36万元/年。项目合作期:为3年(1+2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第一年试用期届满,实施主体可根据政务考核时间,组织考核小组对中标综合管护企业进行试用期绩效考核,如果中标综合管护企业在试用期绩效考核合格(考核方案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则合作期自动延续2年;如果中标管护企业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实施主体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管护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水库、干渠、农村公路、农田水利设施。。招标控制价18,113,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标段编号: dazw20250212003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181136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质量要求:
标段1: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含牵头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6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3.8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3.9 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3.10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12 投标人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2月12日 19时30分至2025年02月19日 19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定安县“水路田”综合管护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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