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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上盛风期运维船舶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7 16:00:0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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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海上盛风期运维船舶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标:FJTP-FJTC251315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上盛风期运维船舶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上盛风期运维船舶租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上盛风期运维船舶租赁服务项目 。

2.2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湾海域。

2.3 建设规模: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西邻埭头半岛,北临南日岛,西南临湄洲岛,规划场址分A~F六块区域,规划总面积248.2km²。项目共分三期开发,其中,一期项目建设有10台5MW风力发电机组。

2.4 招标范围:

在海上盛风期提供1艘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中国船籍双体海上运维船,用于招标人一期项目运维人员日常出海作业,满足招标人备件、工器具等物料运送以及安全检查、海上应急救援、应急演练交通保障使用等工作需求。运维船舶技术要求和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之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出租的船舶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下列证书:

(1)提供《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且船舶总吨位不小于90吨、主机总功率不小于1000千瓦的船舶(以证书中船舶吨位、主机总功率为准);

(2)提供《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且载客定额不少于12人(以证书中载客定额数为准);

(3)提供海上船舶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船舶检验合格,处于适航状态。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证书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有需要,原件在合同签署前应提交招标人核验。

(投标人提供的自有船舶需附上使用档期承诺书;租赁船舶则需附全部租赁意向协议或租赁合同(含租赁时间约定)等有效证明和档期承诺书两种材料)。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

3.3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海上工程项目施工期或运营期船舶服务业绩。

注: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型号、签章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其他证明资料。

3.4 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或设备)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或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立案时间为准)。

(4)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颁布<关于建设行政处罚中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闽建法〔2001〕206号),暂定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第(1)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由拟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认定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第(2)(5)(6)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https://fjzb.fycbid.cn/#/hom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备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https://fjzb.fycbid.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可以通过银联、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联支付的,系统将自动到账;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题”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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