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合金薄壁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头外圆砂带抛光机-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TXA-251002003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钼合金薄壁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头外圆砂带抛光机(招标项目编号:OTXA-25100200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抛光机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该项目是“钼合金薄壁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子项。钼管外表面抛光是管材生产的一道重要工序,按照钼合金薄壁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要求,需自购一台砂带抛光机,以实现外抛光工艺的自主可控。与传统的单头外圆砂带抛光机相比,四头外圆砂带抛光机由于应用四头联动,磨头依次布置不同规格砂带,可成倍提高加工效率。为保障工艺自主性和提高钼管生产效率吗,现申请购置一台四头外圆砂带抛光机。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钼合金薄壁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头外圆砂带抛光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钼合金薄壁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头外圆砂带抛光机: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应为具有四头外圆砂带抛光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的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的,是关联方的,须在报名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为开标前15日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00秒---2025年02月26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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