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能验收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CZA2025-XB-0391/001)
本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能验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采购人为西安市儿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能验收
1.2采购人:西安市儿童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稷路7669号。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节能验收目标:编制节能验收报告,组织现场验收,确保项目顺利通过节能验收,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2.2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行业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本项目节能验收工作,通过专家现场验收评审,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将验收成果文件上传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2.4 服务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稷路7669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民用建筑节能检测。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质量检测人员证书,且在本单位任职。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的项目在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3月5 日17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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