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分公司质量计量室药品试剂集中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河南分公司质量计量室药品试剂集中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8761),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为满足河南分公司质量计量室检验需要,开展42种药品试剂集中定点采购及其他伴随服务,药品试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同时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郑州、南阳地区质计室药品试剂供货服务。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业绩要求:自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二)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许可: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易毒易爆品)。 (四)是否限定制造商:不限定。 (五)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六)承诺:(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3)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4)重大违法记录: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上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七)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实质性要求:第(一)、(二)、(三)、(四)、(五)、(六)、(七)。 (九)其他:供应商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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