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的委托,为“灯塔工厂”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灯塔工厂”建设项目技术服务
2、招标编号:LNZB-ZBT2025-0104
3、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
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7、招标内容:“灯塔工厂”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及灯塔评估、顶层规划设计、灯塔用例设计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方要求)
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内75天完成“灯塔工厂”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前具有不少于1个灯塔工厂的咨询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申报成功的灯塔工厂规划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年限证明、业绩证明(合同)等);
7、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关联单位说明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以及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无关联单位的声明中承诺无上述情况);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3日08时30分---2025年3月10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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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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