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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市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4 16:34:1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市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10-04A-2025-D-E03633)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市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10-04A-2025-D-E03633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总预算:300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预算:170万元(含税);标包2预算:60万元(含税);标包3预算:预算35万元(含税);标包4预算:35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内,因项目执行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年度采购量,具体以实际量为准。若合同期间未达或超出预估规模,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担所带来的风险)。

2.4项目性质:货物。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投标人可对任意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数量

中标人数量

标包1

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市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城区)

02-10-04A-2025-D-E03633/01

拟采购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食堂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个

标包2

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市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沭阳)

02-10-04A-2025-D-E03633/02

2个

标包3

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市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标段(泗阳)

02-10-04A-2025-D-E03633/03

2个

标包4

人保财险宿迁市分公司全市系统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段(泗洪)

02-10-04A-2025-D-E03633/04

2个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服务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条件适用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食材供应配送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3.5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9 投标人须是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202531417(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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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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