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机房基础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2-06-04A-2025-D-E03351),招标人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机房基础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1.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机房基础设施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按设计与施工图完成机房相关工程和装修,交付时通过验收,包括机房装修系统、机房电气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机房视频监控系统、机房门禁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房间级空调系统、UPS系统、机柜系统、运维监控室装修工程、运维监控室监控大屏系统、运维监控室操作控制台等;不包括机房消防系统(大厦提供)和新大楼弱电网络设备及系统。机房和运维监控室工程及主要设备设施三年质保服务、应急维修服务、三年内每季度现场巡检服务、三年内每年两次现场配合柴油发电车演练服务。
1.3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次日起。
1.5 履约地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7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8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771121.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承诺函。
2.5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单位颁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提供新证书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6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7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截图或承诺函。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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