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ZMC-2025-0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8600.00元 最高限价:6586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包一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环境监测实验室运行项目 | 120000.00 | 120000.00 | 是 | 120000.00 |
2 | 包二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环境监测服务经费项目 | 265000.00 | 265000.00 | 是 | 265000.00 |
3 | 包三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综合执法监测服务项目 | 273600.00 | 273600.00 | 是 | 2736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包一:为了保证在监测工作中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对64台套仪器设备中需要检定、维修,试剂、配件的购置与更换,并通过省计量协会的单位合格检定证书;
包二:完成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执法监测,为辖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包三:固体废物监测:对固废或产生固废的单位开展监测、评估、司法鉴定。应急及其他环境监测:对突发环境事件特有因子和其他需要开展环境监测的事项进行监测。(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
包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环境监测实验室运行项目
包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环境监测服务经费项目
包三: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综合执法监测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策,提供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包2、包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其中包3供应商还需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牛顿国际B座7楼707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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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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