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YC00405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乙烯装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及分析小屋采办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SHYC00405/01 |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乙烯装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及分析小屋采办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乙烯装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及分析小屋采办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9套,含5套分析小屋及配套的取样系统、处理系统等。
2026年10月31日前到货,如有变化按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现场车板交货。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厂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EO/EG装置、气相法mLLDPE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 异构及歧化装置、SHF 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POD装置–DMC基聚合物多元醇、MTBE/丁烯-1装置等16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循环水场、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综合生产办公楼等。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本投标人应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制造商(集成商视同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集成商,则应提供所投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制造商针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5)其它: 无。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同时提交满足如下要求的供货业绩:
(1)投标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至少具有2个应用于中国境内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5套的合同供货业绩,且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产品型号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2)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应用于中国境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及分析小屋的集成合同供货业绩,且该业绩合同中应包含不少于2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和不少于2座分析小屋。
业绩证明文件应包含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全额发票或除质保金外的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则应包括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型号、CEMS的数量及对应的发票(应体现合同供货数量)。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至少有两年的净利润大于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零。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5-03-14 到 2025-03-19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以下简称“系统”)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为线下付款。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在系统中上传付款凭证并提交收款方确认、系统显示“提交确认成功”(提交确认时间不晚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下午17:00,否则招标方不予确认、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经理确认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的,均按照“错付款”处理,该客商视为未购买标书、不开具标书费发票。 银行账户汇到以下账户: 户名: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账号: 2008024519200326835 联行号:102595602456 汇款说明:招标编号+购买标书款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领购时间:以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200.0元
2025-04-09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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