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及物流中心电力系统维保-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ZB-SH-2025-0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机关及物流中心电力系统维保(招标项目编号:HJZB-SH-2025-0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武汉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保障市公司、物流中心的供电线路及高压配电房的正常运行 。
招标内容与范围:保障市公司、物流中心的供电线路及高压配电房的正常运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8.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所投标段内对应产品的原厂授权书。
10.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6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04月01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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