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大格勒乡查那村村级道路路灯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格尔木市大格勒乡查那村村级道路路灯建设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格尔木市大格勒乡查那村村级道路路灯建设项目的批复》(格发改审〔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采购人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大格勒乡查那村村级道路路灯建设项目
1.2采购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民政府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锦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安装346盏太阳能路灯(杆高6m,灯头60W,LED,100AH锂电池(12V系统),100W太阳能板),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安装346盏太阳能路灯(杆高6m,灯头60W,LED,100AH锂电池(12V系统),100W太阳能板),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大格勒乡查那村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标准
2.6标段划分: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备注: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近三个月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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