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K1522002025040201001
一、招标条件
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由扎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扎发改字(2024)65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扎赉特旗努文木仁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2.2项目地址:努文木仁乡中心村
2.3项目内容:新建高标准温室大棚18000平方米、打井、围封、硬化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配台、现场指导、设计变更、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及其他服务等)、采购、施工、验收及各阶段技术服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5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
2.6招标控制价:1040万元
2.7计划工期:2025年4月30日-2025年11月30日,共计214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的要求;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包含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负责招投标相关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不得以不同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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