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厂区部分建筑物零星整治招标公告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厂区部分建筑物零星整治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1)值班宿舍楼部分房间整治;2)AB库、特殊材料库等屋面原有夹芯板更换;3)北门老仓库大院材料库外护夹芯板进行更换;4)北门老仓库办公楼、战勤楼原有塑钢窗更换;5)集控室、热控班组等区域增加工具柜;6)部分水池顶板渗水整治;7)堆场防雨棚搭设;8)灰控室大屏改造土建配合工作;9)CEMS小室墙板、顶板更换;10)主厂房区域部分电梯间、楼梯间部分墙面粉刷;11)厂区部分道路更换花岗岩路牙石;12)一期煤场西侧场地整治。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1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电力企业土建施工、维护或设备维护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4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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