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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商银行兴安盟分行新办公楼装修项目

2025-04-17 11:22:2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蒙商银行兴安盟分行新办公楼装修项目(项目编号:A15220020250416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商银行兴安盟分行新办公楼装修项目已由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以蒙商银内签字[2025]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2.2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中心五一南大路20号。

2.3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比例100%)。

2.4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拟装修建筑面积3151.89平方米(一层630.378平方米、二至五层每层630.378平方米),装修套内面积3130平方米(一层626平方米、二至五层每层626平方米)。

本次招标包括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采暖系统、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天骄办事处盖亚国际小区BS3号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含税预算金额:877.3282万元。

2.8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2.9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10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要求,投标人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s://)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或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5投标人须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须提供资质的近一个月内官网查询截屏或原件扫描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按新要求执行;(2)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事宜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延期说明及国家有关部门相关通知证明文件。

3.6拟配备项目人员:

项目经理1人:(1)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2)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②资格证书扫描件;③劳动合同;④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体现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⑤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2)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质量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应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人: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②相关证书扫描件;③劳动合同;④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体现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⑤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具备承担项目工程的申报、验收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并具备按要求取得相关批复或文件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出具承诺函承诺具备)。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须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6)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7)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9)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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