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尿素装置挖潜节能提效改造项目新增甲铵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YN048
1. 招标条件
本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尿素装置挖潜节能提效改造项目新增甲铵泵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新增甲铵泵采购。
2.1.2 交货地点: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5个月内交付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至可使用状态。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全新的、配置齐全、安装调试后即可投用、性能符合本技术附件要求的如下设备:
序号 | 标段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位号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标段一 | 1000521150 | 尿素高压甲铵泵 | 台 | P301C | 1 | 详见技术附件 及数据表 |
2 | 标段二 | 1000521154 | 尿素中压甲铵泵 | 台 | P302AB | 2 | |
3 | 1000521155 | 尿素低压甲铵泵 | 台 | P308AB | 2 |
注:因本项目特点,允许投标人同时投标2个标段,同时中标2个标段。
2.3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材料、制造、内件、检验、试验、验收、涂漆防腐、包装运输、技术服务、提供技术文件及报告等内容。供货货物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2.4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和技术附件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正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等能证明其供货能力的资料(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必须具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书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附彩色扫描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附彩色扫描件));如有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证明请注明,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3.4 财务要求:
3.4.1 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 ①投标人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②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彩色扫描件)。
3.4.2 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彩色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厂商与本项目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设备制造业绩(代理商投标的需要提供代理生产厂商业绩),并至少提供1份合同(至少提供合同的封面(如有)、合同的首页、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6.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6.3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联合对象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页面查询截图。
3.7 其他要求:
3.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2 投标人被列入云天化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失信期内),不得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失信供应商包括被云天化集团列入黑名单、灰名单、黄名单的企业(以招标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04-21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4-28 23:59。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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