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长城分园园所设施建设、装饰及操场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长城分园园所设施建设、装饰及操场改造项目经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七住建发〔2025]45号文件批准建设,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2、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长城分园园所设施建设、装饰及操场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长城嘉峪苑小区内
4、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造类项目,室内教室、办公室、过道、楼梯间墙裙及地脚线,室内房间储物柜,不锈钢护栏,墙面装饰板及木质文创装饰,楼梯间防护网,卫生间镜面,校名制作及班级标识牌等;室外操场塑胶、悬浮地板、地坪修复、洗手池、主席台及旗杆、玩具柜、沙水池、草坪、入门雨棚等;室内外安防监控设施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6、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
竣工日期:2025年07月19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投标单位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申请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7.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列内容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的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760450151@qq.com(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待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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