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特建工钢构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源特建工钢构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0310-ZBZX-建工-20250088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5年4月27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能(深圳)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河源特建工钢构厂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源特建工钢构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拟建设规模: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4586MWp,交流测并网容量为5.950MW
光伏组件:62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
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
安装方式:固定倾角安装。
工程场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内
光伏区实施范围为厂区内已建成的结构厂房金属屋顶,无地面部分及其他混凝土屋顶,容量占比大,光伏方阵倾角沿原有厂房屋面排水坡度5%方向铺设,倾角约3°,方位角按建筑本身布局方向约为南偏东52°,即朝向为东南西北方向。厂房屋面为不上人金属屋面,活荷载为0.5kN/m2。根据厂房屋顶面全覆盖面积进行光伏组件排布,敷设面积为共97200m2,方位为朝南,南偏东52°。光伏组件均采用沿建筑屋面的排水坡度方向铺设,顶面水平倾角为3°,除避开气楼和女儿墙的阴影遮挡范围外,光伏组件不受周围建筑遮挡,对光伏组件发电效率无影响。采用620Wp组件,可安装光伏组件数量12030块,安装容量7.458MWp,配置350KW逆变器17台。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为:
(一)具体的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前期相关工作;勘察设计(含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除组件(甲供)外,所有设备材料(含备品备件、工器具等)招标采购、建设安装、防雷工程(如有)送出工程、施工检测、并网试验调试、财产照管、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工程质保等工作;配套1个快速充电设施,含2台120kW快速充电桩(双枪);办理各类满足工程项目并网发电、运营的全部工作的相关手续。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荷载评估、招标采购、建设施工、土方及施工垃圾清运、防水施工、系统调试、竣工投产、工程检查、并网验收、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涉及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资料等全面负责。
(二)包括的工作
(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接入系统报告及相关批复,小散工程或施工许可报审等合规手续/文件。购买与施工相关的保险,项目业主管理单位资料报审,协调施工中的阻工等问题,以及并网接入验收协调所有相关事宜,确保项目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并网发电。
(2)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复核(若有)、现场及地下管网线勘察复核(根据需要迁移或保护);光伏组件安装区域荷载复核及其承载评估报告的编制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编制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屋面设备设施吊装放置点和转运路线、人员行走路线等承载力分析报告,并进行专家评审。光伏组件安装完成后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安装区域荷载进行复核。原有屋面现状确认移交报告的编制,并经场地业主方签署确认。生产工艺系统(不同支架形式的方案调研、校核)、辅助生产设施(包含清洗系统)和附属设施的全部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系统保护及调度自动化、通信总平面布置等全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邀请第三方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外审及承担相关费用、施工图会审、交底、现场工代、竣工图编制设计总结报告等;接入系统方案及图纸设计,监控系统设计,项目验收需求所需要的相关设计。 EPC总承包施工前必须完成所有图纸的设计审查,和发包方、监理、外聘专家(如需要)组成的评审,经各方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
(3)配电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含电厂自有开关站的所有改造及补偿费用),根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 通信保护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将站点设备运行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到湾区监控中心,满足接入河源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要求(如有);配电装置、变电、保护、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电缆、桥架等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配电装置一二次设备等所有设施的建设施工,足额配备通信、综自、计量、配套装置、高低压开关柜等设备、控制系统、集中监控设备、接入工业信息安全感知平台设备(如有)、室外视频监控等所有一二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含计算机监控及安防监控系统上传至集控中心,满足可通过移动终端查看电站运行数据相关所有工作)。所有设备及材料保管、运输、转运(含二次转运)、装卸车等发生的所有工作。
(4)光伏厂区工作:屋面加固(若有)、光伏支架施工、项目现有设施保护及复原;厂区及屋顶检修通道(含光伏阵列间的检修通道),箱逆变基础及平台,厂地排水沟道,防长草措施施工(如有),因施工而导致原有屋面防水损坏的,施工方负责修复处理,场内设备围栏,视频监控,厂区照明,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光伏组件(甲供)、逆变器、箱变、环境监测仪、支架、电缆、光缆、桥架、清洗系统、防长草地膜等所有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招标采购、到货验收、现场保管、运输、吊装、转运(含二次转运)、装卸车、安装、调试等发生的所有工作。
(5)并网点工作:含对侧间隔扩建改造以并网运行需要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为满足本项目发电所涉及的河源钢构厂自有配电系统的所有改造及装置更换及其他与并网送出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含并网调试以及并网送电前所有与供电部门及河源钢构厂协调配合工作;在河源钢构厂自用电消耗不掉的情况下,能保证并网运行等工作。每个并网点需安装必要设施用于采集关口表计量信息,并将信息接入监控系统,包括协调加装红外线数据采集装置。
(6)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需能监测相关设备数据、信号,完成对站内线路、开关柜、控制电源系统、光伏发电设备及逆变器等电气设备的自动监控。监控系统具有保护、监测、控制等功能,通过此监控系统可实现光伏电站的电气设备智能化管理与调度端的遥测、遥信功能等。告警功能完善,满足生产需要。视频监控系统:可自动巡航,移动侦测等功能,夜间红外夜视100m范围内画面清晰,可满足安防要求,可保存最近3个月的视频录像,监控范围需覆盖光伏区全部设备。环境监测仪:可与后台通讯,场区辐照度可在后台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并可累计,配置需满足全场辐照量监测。配置集控子站设备满足将站点设备运行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到湾区公司分布式能源集控运维中心(满足南控或湾区集控中心要求,且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及相关规范)。配置施工监控摄像头,需覆盖所有施工、办公及设备存放等区域,监控摄像头能实现远程查看、报警等功能。项目保护定值计算、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
视频监控系统:可自动巡航,移动侦测等功能,夜间红外夜视100m范围内画面清晰,可满足安防要求,可保存最近3个月的视频录像,监控范围需覆盖光伏区全部设备,并为甲方办理不少于5年视频网络费用。
环境监测仪:可与后台通讯,场区辐照度可在后台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并可累计,配置需满足全场辐照量监测。
配置集控子站设备满足将站点设备运行数据及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到湾区公司分布式能源集控运维中心。(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及相关规范)。
(7)并网及达标验收工作:为发包方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若有)、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价批复(若有)、经济评审(若有)、等保测评备案(含第三方检测报告)、电能质量检测、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涉网试验等所有验收手续。办理并网安全性自评价、并网经济协议,防雷评估以及防雷接地检测等;办理消防验收或备案(若有)、环评验收或备案(若有)、安评验收(若有)、防雷接地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若有)、档案达标验收、整体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政策性合规的相应批文等。
(8)执行国家最新《光伏电站建设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及主要技术文件清单》及国家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发包方关于《其他设备供货厂家短名单》、《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协议》、《光伏电站系统效率要求》等文件内容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9)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技术、各类培训、咨询服务;承包方负责解决并管理工程移交前的厂区用电、水、网络、电话,包含电网通信办理网络通信、集控子站网络通信5年使用期,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方协助办理)。
(10)根据南控公司的《项目档案管理标准》(NKGS-M09-29 )要求和指引,做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载体材料收集、文件编制、整理归档、组卷排列、编目装订等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完成竣工档案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11)项目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遵守并执行本项目施工管理手册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有关标准要求和指引,做好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
(12)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如部分区域因屋顶荷载或防水建设困难等原因相对采购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而导致执行困难的,发包方有权取消合同清单内的部分项目,承包方不得就取消项目向发包方进行索赔。
【注】1、 以上若有遗漏或不详之处,承包方应根据自身施工经验与现场踏勘情况予以充分考虑并补足,满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交钥匙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应在承包范围内。
2、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并且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本合同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但在本合同或附件中并未列入,在此种情况下,承包方应负责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设备、施工及技术服务等补上,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无。
(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参考或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其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2计划工期:
(一)总工期:本项目计划2025年5月31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二)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里程碑计划,并提供配套的设计、采购和到货、调试进度计划。
(三)缺陷责任期:全部设备成功通过发包方240小时无故障试运行验收后2年。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2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5.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2.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2.3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3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直流侧3MW及以上规模的在建或已完工分布式光伏EPC、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为联合体中标签订合同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为准。);
5.4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5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拟任命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文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项目经理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声明,格式自拟。)(证明文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