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公安局有机房电梯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QHHJ-2025(XB)-053
海南州公安局有机房电梯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公安局有机房电梯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海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最高限价:332000.00元;
1.5采购项目概括:有机房电梯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有机房电梯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2.3交货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指定地点;
2.4维修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后,质保12个月,日期以合格验收单日期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1级(含安装、维修、改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含安装、维修)。
(2)财务要求: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至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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