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委大院机关安保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CC(FW)2025-011-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一、招标条件
2025年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委大院机关安保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 万元,招标人为中共泾阳县委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委大院机关安保服务,工作内容为:门岗、监控岗、停车场秩序维护岗、巡逻岗、服务人数为7人,详情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委大院机关安保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委大院机关安保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存款账号编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1年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1年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8、省内服务商需提供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服务商需提供西安市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材料;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8日17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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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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