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睿韬2025年危废运输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衡水睿韬2025年危废运输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5-13882),招标人为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捷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衡水睿韬车辆调度员的用车要求提供危废车辆运输服务,每个标段里程数的预估车次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各标段详细情况详见下表)。
2.3 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一个或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同时对招标文件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标段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否则投标无效。
2.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总预算规模为人民币244.6350万元,各标段详细情况及最高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单项报价超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
2.5 项目总预算规模为人民币244.6350万元,各标段详细情况及最高限价见下表。
标段划分 | 车型需求 | 标段限价(含税,元) |
标段1 | 吨位(1吨) | 161000.00 |
标段2 | 吨位(10吨) | 201250.00 |
标段3 | 吨位(16吨),高栏 | 326750.00 |
标段4 | 吨位(30吨),高栏 | 649550.00 |
标段5 | 吨位(16吨),罐车 | 438200.00 |
标段6 | 吨位(30吨),罐车 | 669600.00 |
合计金额 | 2446350.00 |
2.6服务地点:客户指定位置到衡水睿韬厂区。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历天。
2.8双方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本投标总价不代表本项目合同期内实际交易的价值,本合同的有效性以合同期限为准,不以本投标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该预估车次存在不确定性,招标方不对该预估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双方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6适用所有标段,3.7按各标段要求执行)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核发处于有效期以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运输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类别。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誉承诺书),并提供“信用中国”及“”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注:投标人若无提供相关截屏打印件,则以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 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信誉承诺书)。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车辆要求:
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辆1吨厢式货车;
标段2: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辆10吨厢式货车(9 米 6 厢式货车);
标段3: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辆16吨高栏;
标段4: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辆30吨高栏;
标段5: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辆16吨罐车(16 立方罐车,需有收运废酸、废碱及其他废溶剂的罐车);
标段6: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3辆30吨罐车(30 立方罐车,需有收运废酸、废碱及其他废溶剂的罐车)。
备注:上述所说的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型需提供每辆车目前最新车厢照片(照片中务必体现车辆外观和车牌号,否则该车型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 13 日至2025年5月2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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