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集煤矿工广内及生活区生活垃圾装卸清运处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丁集煤矿工广内及生活区生活垃圾装卸清运处置 采购人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项目单位为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丁集煤矿工广内及生活区生活垃圾装卸清运处置
2.2 采购项目编号:GN2025-06-2740
2.3 采购包划分:一个采购包
2.4 项目地点:丁集煤矿,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三年。
2.6 采购范围:丁集煤矿工广内及生活区生活垃圾装卸清运处置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7 合同估算金额:300627元/年(不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承包生活垃圾装卸清运服务业绩。
注: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及相关联的发票(至少一张)扫描件,同时提供发票有效的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还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证明并加盖业主方章,未提供或不能证明不予认可。
3.3供应商须承诺具有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自身有终端处置能力或与终端处置企业签订协议)。(须提供承诺)
3.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包括相关人员、设备、技术及其他一切保障本项目服务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6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3.7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8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14时3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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