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大厦B座员工食堂洗消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广交会新大地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交会大厦B座员工食堂洗消服务,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项目编号:〔2025〕新招字11号
1.2采购项目名称:广交会大厦B座员工食堂洗消服务采购
1.3采购人:广东广交会新大地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采购内容:广交会大厦B座员工食堂洗消服务采购,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食材的粗/初加工、食堂分/派餐、食堂洗消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1.8项目地点:本项目采购标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凤浦中路669号广交会大厦B座内。员工食堂区域包括大厦-1层粗/初加工区、大厦2楼、3楼食堂,大厦3楼西南角食堂办公室。
1.9合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项目采购预算
2.1采购预算金额(含税):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响应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注:(1)若响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唯一有效授权;(2)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响应人提交多个响应方案而被否决。
3.2符合以下条件:
3.2.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分包。如发现转包他人或擅自分包,采购人有权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并终止与中选单位的合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选单位负责。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公告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1日
五、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凡登记参加询比的响应单位,请于2025年5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登记资料。请务必至少在登记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登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询比文件。所需登记资料如下:
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询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响应单位在职员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③响应登记及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且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购买询比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询比文件的响应单位响应。
(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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