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柴油加氢保护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4039)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柴油加氢保护剂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柴油加氢保护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柴油加氢保护剂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国内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不涉及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并承诺如发生侵权诉讼,由其独立负责(提供盖章承诺函);
4、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份在炼化企业柴油加氢装置上的使用业绩。(同一企业签订的多个合同只认定为1个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及使用装置名称,对应发票扫描件、试用报告或调试报告等使用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扫描件需盖章方为有效业绩);
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8、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9、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盖章承诺函);
10、投标人须提供提供物化性质、出厂分析单、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过期产品处置方法、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8时30分到2025年05月23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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