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安徽建工(宣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分发包办法》规定,现对“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工程建设项目爆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工程建设项目爆破工程
招标编号:ACEG-202505350001001。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宣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工程一标段位于怀宁县石镜乡、月山镇、洪铺镇,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级,整体式路基宽度3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7.0米,全线挖方约355万方,填方约140万方,全线桥大桥1313m/4座、中桥384m/2座、匝道桥1座100m、1座支线上跨150m,涵洞27道,通道9道,隧道446m/1 座,洪铺互通1座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庆月山至海口段工程建设项目爆破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1455.14万元(含税.税率按9%计),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若投标人投标增值税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 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爆破工程施工业绩且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已履行完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不低于合同额80%的合同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需附合同业绩中证明工期起止页,或者显示已经完工的项目交竣工文件等佐证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法定代表人视同为公司员工无需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交项目负责人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2)开标日前被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3)招标人在平台对该项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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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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