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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20 17:55:5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114号)、《关于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设计方案初步审查意见的复函》、《关于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雄安建交初设复[2025] 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起步区1、2、3号通道提升改造及连接通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安新县。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提升改造既有运输通道3条,分别为起步区1、2、3号通道,道路等级均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18米,双向四车道,路线总长约14.71公里。其中1号通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桩号范围K0+000~K2+239,路线长度约2.24公里;2号通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桩号范围K0+000~K2+317,路线长度约2.32公里;3号通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桩号范围K0+000~K10+153,路线长度约10.15公里。新建连接通道2条,分别为徐新公路西延和对外连接通道(寨河路-安大线),路线总长度约2.49公里。其中徐新公路西延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四车道,主线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8/20米,桩号范围K0+000~K1+836.76,路线长度约1.84公里,起点顺接徐新公路桩号为K8+609,终点顺接3号通道桩号为K1+820;支线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18米,桩号范围K0+000~K0+255.58,路线长度约0.25公里。对外连接通道(寨河路-安大线)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双向六车道,桩号范围K2+576.4~K2+976.82,路线长度约0.4公里,起点顺接寨河路(安新段),终点衔接安大线桩号为 K0+219。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为 6606.33万元   。

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绿化养护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环保等方面监理。若本工程达到相应规模,需实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则相关费用已由监理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水土保持监理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7其他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8本项目估算价约为1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资质要求: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④项要求: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类别)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③近两年具有一项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的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④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第①-③条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提供,第④条在投标函中承诺。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①项修改为本条);

v.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严重履约不合格、严重失信行为等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w.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前述情形以本项目招标人出具的禁止投标的相关书面处罚决定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③项修改为本条);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y.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

aa.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监理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a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c.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不良行为”的为准)。

以上u、v、w、x、y、z、aa、ab、ac与“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u、v、w、x、y、z、aa、ab、ac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7日0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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